服务直通车:南阳市中心城区126处年货市场位置公布→
时间:2024-01-23 17:02:00 来源:南阳12345 点击:
  为繁荣春节市场,方便群众生活,打造净美有序的节日环境,营造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,市城管局决定于2024年1月25日至2月25日期间,在中心城区设置126处春节临时年货市场,其中,卧龙区49处、宛城区45处、高新区21处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1处
  
  春节临时年货市场将按照“方便群众、属地管理、疏堵结合、合理布局、打造精品”的原则,严格执行《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《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》《南阳市中心城区道路分级管理办法》等法规、文件规定,主要设置在城市广场、空场、空地内。在设置标准方面,各区实行统一登记管理,所有商户签订协议、建档、编号管理。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标示牌,标明市场名称、管理办法、标准,管理和监督单位责任、责任人及投诉电话。市场内要划线定位设置摊点,明确每天开、闭市时间。经营设施必须整齐规范,不得超出审定的范围经营。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或高声喧哗,噪音扰民。临时搭建的构筑物必须符合安全要求,整齐有序,美观大方。市场统一配备垃圾收集容器,保证卫生整洁、摊走地净。严禁私接乱拉电线,乱搭乱建,乱堆乱放杂物。市场设置时要同时制定中国年传统文化元素点缀方案,要贴合喜庆热闹的春节氛围,洋溢着满满烟火气息的浓厚年味。
  
  此外,各区设立的春节临时年货市场,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,辖区政府(管委会)要组织“办事处(社区)、城管、市场监管、商务、公安(交警、治安)、应急管理(消防)”组成专班严格监管,要建立健全管理机制,杜绝市容环境、食品卫生、交通秩序和安全生产等领域发生问题。城市管理部门和辖区政府(管委会)要加强临时年货市场的督导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规范整治,凡管理秩序混乱,造成不良后果的市场,要无条件予以取缔,各级公安、环保、卫生、商务、市场监管、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,要按照各自职责,做好春节临时年货市场的巡查监管,杜绝出现安全隐患。
 


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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